在《自然辩证法》之中,恩格斯把辩证法描述定义为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历史及其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这种理论思维的核心之处在于其独特的基础——“通晓思维历史及其成就”。
什么是思维的历史?思维的历史即人的思想发展的历史,同样也就是人对世界认识的发展的历史。人的认识及其发展如同列宁描述的那般,并不是一条纯粹延长的直线,而是一种“无限地近似于一串圆圈、近似于螺旋的曲线”,并且曲线的“任何一个片断、碎片、小段都能被变成(被片面地变成)独立的完整的直线。”[1]如果人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发展的、一条永远无法把握的曲线,那么是否就认为人的思维发展是无法彻底认识与把握的?恩格斯的论证是错误的吗?关于这一点列宁同样告诉了我们答案:“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2]在这里,列宁对范畴的理解超越了黑格尔,黑格尔认为的范畴是抽象出来的事物基本性质和它们相互关系的概念的规定性,但范畴不是思维的东西,是客观的自然的产物。
这些作为“网上纽结”的范畴,是人在认识中的结晶,是认识不断发展的“阶梯”,自然也是不断发展的认识的产物。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的哲学,同样是其所诞生的时代精华,是人认识世界理念的一种高度抽象的概括。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认为哲学史就是哲学,那么通晓思维历史及其成就的做法,实际上也就是以哲学为核心的学习。同样的,恩格斯认为理论思维的发展和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3]。那哲学是否是一种停滞不动的哲学或是一种黑格尔式的哲学?前者是形而上学本体论,后者是唯心主义辩证法,作为本体论的哲学虽能认识到发生在历史的或是现实变化,并尝试根据变化对自身加以解释,但在根本上却没有对其假定的“终极存在”进行反思,其理论思维依旧是用其悬设的“终极存在”作为一切事物的最终解释原则,一切思考都是为了“终极存在”之规定性;而唯心主义辩证法则是纯粹的概念的运动、思维的游戏,被马克思称为“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但是“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这种抛开以现实世界作为自身立足点的做法,也就不可能真正挖掘出现实世界的理论财富,并“改变世界”。
那这种“哲学”究竟是怎么样的哲学?在这里,就哲学史就是哲学这一说法来说,此处的哲学就是哲学史。范畴是人类认识自然之网上的纽结,哲学就是人类认识的藤蔓上开出的花。不同的是,这种哲学史的学习不能以形而上学本体论或是唯心主义辩证法作为基础,而需要用坚定的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作为方法论来指导。理论思维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思想,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5]正是因为它永远处于发展与自我否定之中,所以理论思维其本身就是辩证的,也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能将其彻底地把握与发展。
理论思维被孙正聿教授定义为“超越经验表象而达到对其概念的把握”,这种抽象的把握无疑是超越常识的、深入本质而进行思考的,是每一个人生来就有的能力,人在思考哲思的过程中,总会不自然的以自身现有的思维体系作为基础,也因此理论思维本身也存在着前提,这种前提被恩格斯称为“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和无条件的”,即“我们的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的结果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6],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相统一的前提。对于这个前提,近代唯物主义由于其形而上学的本性,只是纯粹地片面地从内容的角度对世界加以研究;同样的,唯心主义也只是纯粹地片面地从形式的方面加以研究,但不同的是却站在了辩证法一方。
一直同唯心主义相联系的辩证法,是否具有超越唯心主义的客观意义?“如果一切都发展着,那么这是否也同思维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畴有关?如果无关,那就是说,思维同存在没有联系。如果有关,那就是说,存在着具有客观意义的概念辩证法和认识辩证法。”[7]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列宁认为辩证法诞生于人类实践,但在这他更是用一个简单的假设与推论加以证明了辩证法的客观意义:诞生于客观的实践活动的辩证法首先便同样有着客观的性质,正如观念作为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移入人脑并在人脑中改造的产物,同样具有客观的性质,它的诞生之地很大程度上便决定了它本身;同理,思维最一般的概念与范畴也是发展着的,如果思维能够联系存在、把握存在,那么这种发展就是有规律的,与之相联系的辩证法也就是具有客观意义的,这一切的前提就是思维与存在相统一。正是因为和人类思考本身无法脱离的、本身是辩证的理论思维同样存在着其自身的前提,所以对理论思维的前提的批判也就是对辩证的理论思维的发展与维护。在这个意义上,孙正聿教授解决了辩证法的批判本性为何的问题——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
对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同样是针对辩证法“去工具化”的一个核心,更是一种深层的因素。在针对旧有知识与结构进行反思批判的过程中,虽然做到了一种超越常识性的反思,进而上升到理论思维的高度,但是未在根本上触及理论思维的前提。如果将形而上学简单地理解为用孤立、静止的眼光看问题,那么对于自己的反思则远远地超过了形而上学的范畴,这也掩盖了形而上学的真实本性:一种本体论的思维假设。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的批判性便是要突破这种思维假设,反思这种思维假设,不是简单地用已有的一套来加以分析,而是一种对“思考的思考”与对“反思的反思”,这就是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将马克思主义归结为一种“实践本体论”的做法错误之源,就在于此,实践本体论必然会将实践作为一种解释一切事物的“终极答案”,而对实践本身却缺少了反思。实践是否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如果不是,那么实践就不是人类所独有的活动;如果是,那么实践就不能成为解释一切的根本准则。
(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问题是一个争论许久的问题,此文仅代表作者在一年半前写下这些文字时的思想。实践本体论受到质疑的根本之处在于,实践究竟应该在认识论的位置还是本体论的位置。实践本体论的提倡者认为将实践放在认识论的位置是对真正的实践概念的遮蔽,实践应该成为基本的解释范畴。实践是否能解释一切,并作为最终解释的归旨,作者本身也处于学习和思考之中。在此推荐阅读葛兰西和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南斯拉夫实践派的著作,国内学者推荐阅读俞吾金教授的著作。)
四、结语实践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活动,人需要在观念之中建立起否定现实的模型,再通过劳动力的消耗,将现实的东西非现实化为观念的东西,这个过程同时也是非现实的模型现实化的过程,构成了现实与非现实的矛盾。因为观念的模型的非现实性,导致了其自身对现实的不断否定,也就是一种不可达到的终极设想,是无限性的体现。而人的具体的实践活动,感性的人的劳动力耗费,在生物性上又是极为有限的,在这里则共同构成了无限与有限的矛盾。这两对矛盾一起,成为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关键,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的对实践的理解“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8],便不能了解实践革命与批判的意义,导致了费尔巴哈对社会的考察也只是停留于人与人之间的形式——“爱”与“依赖感”等。
只有真正建立了实践的思维,才能发挥出辩证法的真正力量。实践的思维就是用考察实践的方式思维来考察其他对象。这种考察实践的方式思维就是从具体入手,挖掘出被隐藏在观念下面的真实的决定观念本身的社会物质因素。辩证法并不是简单地告诉人们,有1就有-1,有原子就有更小的质子和中子,而是要求人们反思自我的思维前提,寻找更为深入的理论思维来指导工作的进行,从而在原来忽视或者无法进行的领域进行进一步的思考与研究。这也正说明了实践思维并不是单纯从起点出发来施加影响,而是要贯穿于思维的整个过程,也要贯穿于辩证法的整个过程。用实践思维考察的目的不在于考察本身,而在于服务实践,以实践为最终的对象。
在十九世纪末的《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指出,自然科学的经验研究领域经过数个世纪的发展已经积累的大量材料,此时的关键在于材料的运用,所以自然科学已经“进入理论领域,而在这里经验的方法不中用了,在这里只有理论思维才管用”[9],社会科学进入理论领域同样是如此,必须掌握辩证法,而且是坚定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才能发挥出真正的思维的力量。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五十五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11页。
[2] 《列宁全集》第五十五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7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6页。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8页。
[7] 《列宁全集》第五十五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15页。
[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9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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